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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之間的相處,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。
本帖最後由 benmao 於 2016-11-3 08:25 編輯
要是我....我就暫緩此事
不用再提
等他們受不了,再來說
你一但接受了,
也等於你被他摸清了底
況且他只是你女友的媽媽的男友,也未結婚...
這關係也怪怪的..複雜
加上你是相親的..
建議您多交往,當交朋友即可
不用一頭熱下去...
因為您很多都還沒看清,到透.............
個人認為聘金還算可以...
只是指定1桌1萬的酒席....
個人認為有點超過當地水準..
不過我想,您要談的對象是女友的媽媽才對
他應不具代表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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