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8個月越來越誇張.讓我想到前幾天看到的這個
蕭委員美琴:陳局長,外交部領務局屬政策執行的下游單位,也就是依據現行政策執行簽證核
發的單位。有許多的委員很關心,一些申請核發簽證人數比較多的外館,領務人員有沒有人力不足的問題?
譬如說,有些外館申請面談往往需要等候一、兩個月的時間,其實這個等候期滿長的。最近我們赴馬來西亞
參訪,由當地執政黨人員向我們做簡報,他們提到馬國發護照原本需時一個月,後來政策修改縮短為一個禮
拜,還說一個禮拜的時間太長進而改為一天,最後連一天也覺得太長,再改為一個小時內完成護照核發作
業,結果他們真的做到了。由此可見,東南亞國家是以這樣的辦事效率在核發護照,當然,我們現在討論簽
證與面談的問題,尤其在台灣有許多的弱勢者與外配結婚,他們有可能要花錢搭飛機到印尼、越南或其他國
家辦理結婚手續,萬一他們因某個理由而未通過面談,就必須在幾個月後重新安排一次面談,他們因而必須
花更多的錢飛往該國進行面談。由於不懂當地國家的法令規定,他們不得不花錢聘請仲介協助安排面談,讓
這些專門剝削弱勢家庭及勞工權益的仲介有從中圖利的機會。陳局長覺得外交部領務局有沒有人力不足的地方?你們可不可以加快辦理簽證的速度?
主席: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答復。
陳局長經銓:主席、各位委員。委員所關切的問題非常正確,以去(101)年為例,在東南亞地區總共有
6,066對參與外配面談,其中胡志明市與河內就有3,838對,約占65%以上,這兩個外館負責面談的同仁確實在時間上面臨很大的挑戰。
蕭委員美琴:平均一對面談夫妻要等候多久的時間才能夠排得上?
陳局長經銓:以越南而言,大概要等候兩個月至兩個半月。
蕭委員美琴:外交部領務局人員可否檢討人力配置,俾利面談工作更有效率?
陳局長經銓:是。
蕭委員美琴:因為你們面談要嚴格處理,不能短短10分鐘內就決定是否通過審核,你們總要有一些時間才能
了解他們婚姻的虛實。事實上,國家沒有權力介入決定可以娶這個國家的人,或者這個國家的人不適合就不
能夠結婚。我認為,對真實婚配者要儘量予以鬆綁,但是,對於假結婚、販運人口或剝削他人的違法行為,
我們要嚴格以對,所以你們可不可以針對人力進行檢討重新配置?
陳局長經銓:是。以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為例,當地可說是申請外配面談數量最多的地方,目前共有8位同仁
參與面談的工作,而且不只有外交部有派駐人員,連移民署、警政署也都有派駐人員參與面談的工作。即便
如此,他們不可能只專做面談,還要辦理本職的其他業務,在此情況之下,那邊一天頂多維持12對夫妻的面
談工作,這確實是有改善的空間。但是,外館人力配置與運用須視外館的任務需求,由館長統一調度,此外還有本部人力的需求……
蕭委員美琴:因為有些外館與台灣的經濟、文化與人員往來實在太密切,這些外館就要增加人力,外交部應該進行檢討。
陳局長經銓:是。基本上,如果這些外館有這種反映回來,當然都是由我們……
蕭委員美琴:請外交部領務局將各外館每對夫妻平均面談的時間是多長,在這些外館派駐多少的人力,尤其是東南亞外館人力分配的情況為何?請局長在兩週內給我們一些書面的數據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ogQkQ7-wQZA
2:15:45開始~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