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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丈母娘逾期居留該儒辦理回越南的手續
paul邱 寫道:
我朋友的丈母娘逾期居留一年多現在想回越南不知道手續該如何辦,聽說還要扣所得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請各位大大告知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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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居留/停留出國申請須知
一、 作業依據:
(一) 入出國及移民法。
(二)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。
(三) 入出國及移民法罰鍰案件查處程序及裁罰基準。
二、 應備文件:
(一) 護照或旅行證件。
(二) 已訂妥七日內之機(船)票。
三、 罰鍰標準:
(一) 逾期1~10日者,處罰新台幣1000元。
(二) 逾期11~30日者,處罰新台幣3000元。
(三) 逾期31~90日者,處罰新台幣5000元。
(四) 逾期91日以上者,處罰新台幣10000元。
(五) 未滿十八歲者減半。
四、 處理時間:隨到隨辦。
五、 注意事項:
(一) 申請人除未成年子女及重病者外,須由本人辦理。
(二) 逾期居(停)留三十日以下、年齡未滿十四歲或滿六十歲者,除可至各縣市警察局辦理外,亦可備妥相關文件逕至機場(港口)外僑組辦理出國手續。
(三) 逾期居(停)留三十一日以上者,應至各居住地縣市警察局辦理。
(四) 外國人逾期居(停)留者,依法將管制再入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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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作業都移轉給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
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show_menu22.asp?url_disno=158
(我曾經問過台中服務站,處理逾期居留是他們的業務)
逾期居留者需向稅徵處報到,那是好幾年前的舊規定,現在不用嘞
論壇上網友還是很熱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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