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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教關於離婚的流程

發佈者: zoro5555 | 發佈時間: 2020-9-2 12:44| 查看數: 5912| 評論數: 14|帖子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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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確認: 已確認所選分類無誤
  • 省份: 義安省
  • 詳細描述: 請教在台辦理離婚的流程
  • 小弟我今年約30歲
    我和老婆是在公司認識的,交往兩年後,決定結婚
    本來我想再多交往三年,但她心意已決,想要盡早結婚
    她合約到期返回越南,而我在半年之後辦好文件到越南和她辦理結婚
    由於我們是交往後才結婚,所以面談非常順利
    去年的今日(9/2)是她拿到簽證來台的日子
  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   認識至今也快4年了,但幾個月前,她突然有非常大的轉變
    突然說新竹有個朋友,然後就一直往新竹跑
    然而這個朋友的身份卻騙了我和我媽許多次
    我媽關心她,擔心是什麼朋友能讓她一直晚上跑去新竹又不回家
    放假又常常住在新竹,後來才說是姊姊,是親人
    結果我發現跟她媽媽長的超像再詢問才說是阿姨
    後來跟那位阿姨又鬧翻,居留證又被對方偷走
    然後新竹又突然多一位朋友,可以讓她馬上搬過去住
    後續新竹的工作也沒做了,返回家裡一個星期
  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   回來第一天就說下禮拜會去台中住然後找工作
    在家一個星期只在家裡睡2天,其他都是跑去外面過夜
    晚上9點多說去台中找舅舅「聊天」,就自己跑出去,隔天一早又馬上回來
    再來找到在台中的工作說要去面試,面試時間是晚上6點...
    下午還有人開車來我家附近載她去
    面試後說老闆請去吃飯聊工作,結束約晚上9點說累了要在那邊找日租套房睡
    後來在家也都下午說去找以前公司的越南朋友就跑出去
    晚上12點回來拿個蘋果的充電線又出門沒回家
    隔天和兩位以前公司的越南朋友約去彰化玩個2天1夜
    理由是之後去台中工作就很難看到他們了
    後來發現竟然將我和我媽的FB好友刪除,Google的密碼也更換
    甚至連LINE都換了(雖然有再加我聊天,但我沒按同意加為好友)
    現在她仍在台中工作,公司名稱、住宿地址也都沒告知我
  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   最近三個月,她在家的次數用一隻手都數得出來
    然後被我發現各種欺騙與不老實
    我覺得我基本上不可能再相信她
    所以維持這段婚姻我覺得沒有任何意義
    因此想詢問版上的各位大哥與前輩
    在台灣辦理與越配的離婚程序有哪些

    如是兩願離婚的話,是否填寫離婚協議書,再到戶政事務所版裡離婚即可?
    那越南那邊的離婚該怎麼辦裡呢?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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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新評論

    小隆 發表於 2020-9-2 14:44
    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?
    https://www-ws.gov.taipei/001/Up ... nt/511301051877.pdf

    戶政事務所辦好後.將協議書送越辦處翻譯.驗證.交由女方帶回越南辦理離婚程序即可

    問題是您太太這麼好說嗎?


    入境隨俗 發表於 2020-9-2 15:33
    本帖最後由 入境隨俗 於 2020-9-2 15:49 編輯

    之前.小姨子公司台灣來的(我碰過一次面).
    越南籍的老婆家在堅江.(老婆用照顧媽媽一起住堅江).不願到公司和他住.決定離婚.和小姨子到堅江辦離婚手續.
    我有說>沒有那麼簡單放他走.還成真.沒有辦.(一起回公司住).再幫她老婆媽媽蓋房子.).讓人很羨慕台灣這樣的人.

    提供.問過的.
    問過小姨子.>雙方到辦離婚的單位申請.(外國人就是司法單位.正確名稱不清楚).
    拿正式申請表格.填寫.寄交也可以.(審查後會有回文).

    台灣的文件.>是翻譯.公證.(結婚時有的全部附上.護照.簽證.結婚證書...)

    台越離婚.
    >協議就是要花錢.滿意(打動)就會成.說甚麼都沒用.>乾脆.省很多心思.重新振作再起.

    >訴請離婚.我是不贊成.一些錢可以解決的事.何必明明折磨自己>.當作是不甘願.除非找不到人這類型.

    人.還偶而回來.可議加入.>用法院訴情離婚.達成協議離婚.
    (當著面.....我現在就去警察單位說報案....要離婚.>看看誰懂得多.).



    domago 發表於 2020-9-2 15:33
    蒐集一切 欺騙 長期不在家 無意維持婚姻的證據  請法院訴請離婚 這女的應該有愛人了 只是想維持居留才騙你...
    zoro5555 發表於 2020-9-2 16:32
    小隆 發表於 2020-9-2 14:44
    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?
    https://www-ws.gov.taipei/001/Upload/public/Attachment/511301051877.pdf

    感謝您的回答
    請問越辦處做翻譯及驗證是到「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」這裡嗎?
    所以我可以不去越南辦理對吧?
    我是打算這輩子除非工作或朋友邀約出國遊玩,否則是不可能再去越南了


    目前打算先從最簡單的開始嘗試辦理
    如果到時候她開始死皮賴臉不想離婚
    我這邊也有保留LINE的紀錄,有她欺騙我的證明
    加上她近幾個月長期不在家,我想我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
    只是要往這方向辦理就會勞神費力......

    zoro5555 發表於 2020-9-2 16:41
    domago 發表於 2020-9-2 15:33
    蒐集一切 欺騙 長期不在家 無意維持婚姻的證據  請法院訴請離婚 這女的應該有愛人了 只是想維持居留才騙你. ...

    欺騙的事情,我有保留LINE的對話可以證明
    長期不在家的部分找個家裡的證人就可以了吧?
    她在外面有愛人的可能性也很高
    即便沒有,她也完全沒有把心放在我和我家這邊
    所以從各個角度來看,都沒有繼續維持這段婚姻的意義
    我也不會讓她一直利用我來居留在台灣
    她剛辦完居留證延期,但我不打算讓她拖到明年
    小隆 發表於 2020-9-2 16:42
    zoro5555 發表於 2020-9-2 16:32
    感謝您的回答
    請問越辦處做翻譯及驗證是到「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」這裡嗎?
    所以我可以不去越南辦理 ...

    沒錯! 越辦處就是「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」

    如果您都不再跟越籍人士結婚.那只要辦理好台灣這兒的離婚程序.女方是否回越南辦好離婚都無所謂了......

    小隆 發表於 2020-9-2 16:49
    zoro5555 發表於 2020-9-2 16:41
    欺騙的事情,我有保留LINE的對話可以證明
    長期不在家的部分找個家裡的證人就可以了吧?
    她在外面有愛人的 ...
    她剛辦完居留證延期,但我不打算讓她拖到明年


    第一次辦居留證第一次辦是一年.之後延期最多可辦3年......您確定她只延一年?

    外配只要在台居留滿三年就可申請歸化
    https://www.moi.gov.tw/files/pac ... %ba%ba%e5%8c%85.pdf


    zoro5555 發表於 2020-9-2 17:09
    本帖最後由 zoro5555 於 2020-9-2 17:11 編輯
    小隆 發表於 2020-9-2 16:49
    第一次辦居留證第一次辦是一年.之後延期最多可辦3年......您確定她只延一年?

    外配只要在台居留滿三年 ...


    她是辦理延期兩年
    我上面說的不會讓她拖到明年是指
    我打算在今年底之前就會開始和她走離婚的程序

    不久之前我已經告知她我想和她辦離婚的想法
    要她自己考慮好我們的婚姻及未來
    她說目前她越南家裡需要錢,所以還要在台中工作幾個月,但不會太久
    年底她也預計要回越南一個月看看家人,也說會好好考慮我們的婚姻,希望能回到以前

    她說她越南家裡需要錢是真是假我不清楚,畢竟她最近剛花4萬初買一支哀鳳
    說會考慮我們的婚姻,但也沒有要回家的意思
    反正她自己說在台中的工作不會做太久,頂多幾個月
    所以我對她最後的讓步也就頂多幾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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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hnhhnhhn 發表於 2020-9-4 19:28
    本帖最後由 hhnhhnhhn 於 2020-9-4 19:45 編輯

    1. 辦理居留證延期是不需要老公同意的...他可以拿自己的居留證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..然後帶著戶籍謄本自己去移民署辦理就可以了
    2. 只要合法居留三年就可以開始辦身分證...也不需要老公同意
    3. 如果要走訴訟離婚! 就要先去申告"不履行同居義務之訴"...然後進調解委員會...
    4. 如過可以兩願離婚..讓對方簽字離婚是最簡單的方式...之後再翻譯公證寄去越南的法院存查就可以了!

    PS: 台灣的家事法規定! 離婚訴訟是強制調解
    所以如果你真的要走訴訟離婚就可以把這張書狀填一填
    書狀檔案
    然後送到法院他就會幫你成立家事調解委員會! 一般是3個人組成
    然後就會發函請雙方來調解..不去會被罰3000...所以就可以雙方先調解看看
    如果調解成功就直接完成離婚的!
    如果不成功才會進入下一個階段的訴訟離婚程序!
    這時候你就要舉證對方無意維持婚姻! 上面說的"不履行同居義務之訴的勝訴判決"就可以拿出來當證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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