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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他] 【跨國婚審查】跨國婚姻境外面談制度亟待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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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隆 發表於 2016-5-26 10:26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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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面談制度經過一~二十年的改進.不是完美.也沒那麼壞
前陣子在FB上也看到有人抨擊制度是如何如何地爛.....有點懷疑是仲介的~~

我是建議換新總統了.乾脆把面談取消.但所有跨國婚媒協會.業者.每家先繳個幾千萬押金.個人自行辦理結婚的繳少一點
如果一段期間後.問題叢生(離婚.跑掉.去賣的......).....押金沖入國庫
當然警方.移民署得加強善後囉(該遣返.該抓的都要處理)
有緣千里來相會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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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lycool 發表於 2016-5-26 10:35 | 顯示全部樓層
提醒您網路詐騙多,凡事勿過於心急,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!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,以防遭受詐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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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了,樓主大大的想法我尊重,但是樓主說"那些娶超過一年的為什麼不生小孩,我想應該是已經面談但沒通過"~
各位請看看,"我想"這兩個字就代表是樓主大大自己的想法,那當然我也不是面談官,我無法回答你,且我不一定要回答,但面談官領的是國家的俸祿,把關每個面談的案子不但是面談官的職責,也同時為台灣全體國人的社會把關~不要什麼事情只停留在個人的角度~別人的角度也要去想想~如果今天你坐在面談官的位子~樓主大大的想法就不是這樣了~我可以保證~想法會不同~

當然了~如果國家給我錢~我是面談官~我就會嚴格把關~但我不是面談官~

有小孩~本來就還是要面談~只說有利通過~不是絕對通過~

先前我就當場聽到有台灣男生因面談不過回到飯店時說:氣到當場翻桌~這樣的暴力傾向~就算面談通過~女方來台灣後~你能保證男生遇到不高興的事,絕對不會對越女老婆家暴嗎?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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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lycool 發表於 2016-5-26 11:07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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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跨國婚審查】跨國婚姻境外面談制度亟待修
小隆大大說的好~目前的面談制度不是絕對完美(試問美國的綠卡制度是完美的嗎?)但也不是太差,嚴格有其必要,真心的婚姻不怕火煉,況且目前版上的網友的留言情形來看,還沒走到面談就打算放棄的就有活生生的案子了,更何況是沒有在網路上留言的案子,騙婚的情形本來就是有的,且言語不通,你又如何知道面談官問老婆的時候,她是如何回答的,也許老婆單獨跟面談官面談的時候,故意講一些錯誤人事時地物,男生還傻傻地以為女生講的都是面談前雙方都有的共識~當然被刁難是不會開心,但怎知面談官不是出於關愛呢?也是出於保護台灣男生日後受到傷害~要知道~一旦女生來到台灣~將來男方發現女生真面目時~已太晚~不但浪費時間~又白忙一場~且多一次離婚紀錄~在台離婚又是另一個議題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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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lycool 發表於 2016-5-26 12:26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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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續:
千辛萬苦終於通過面談了,女方也到台灣了,已經上演過的戲碼再度登場,類似的情節版上網友就有留言過了,說什麼:
男方因為家暴,所以越女申請家暴令 -> 有損台灣形象 (說越女嫁到台灣被老公家暴,所以外遇是不得已的)
如果面談官是自己,台灣男生面談不過當場翻桌,被拒件,你自然是認為很自然不過了~也許出於保護越南籍女生~以後來台是否也被老公家暴?
像這樣案子~還好意思抗議?自己的行為反省一下~

還有一些是有刑事案底的,面談本來就不易通過~不要問為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結婚~那當初犯下刑事案件時~可曾想過不應該從事非法行為~成年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的行為
負責~當初所留下的足跡~都是別人檢驗你信用的標準~怨谁?先怨自己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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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vidwen 發表於 2016-5-26 12:34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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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談可以不用取消,目前還是有其必要性,只是面談的內容有必要修正。

可以設定一些實質的項目先行書面審查,然後有疑慮的部分於面談當場提出更詳細的佐證。

另外境外面談也要改,小弟女友的情況是已在台就學(也拿到就學居留證了),

如果可以在台灣面談,就省得再飛過去一趟來回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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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6531111 發表於 2016-5-26 13:44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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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越南先懷孕,我5月17日去越南台辦處看到,一個台灣老公打電話給介紹說{懷孕日期台灣老公沒有在越南,等小孩出生在驗DNA看是不是台灣老公的孩子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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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tom 發表於 2016-5-26 14:00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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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一年以上,雙方並育有親生子女,可免面談,當然台辦也要查證,如果接受先生小孩又怕面談沒過,那先不要面談,反正現在排面談都快半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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憶緣 發表於 2016-5-26 16:31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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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婚姻這模式!!很難去說去理解!!

不管國外國內!!今天結明天離的都有!!

國外的面談機制!!只在於互動是否良好!!認識對方是否清楚!!

國內來說最好就是由鄰居之間告知及實地查訪!!

杜絕假結婚!!

不管是移民署.外交部.內政部.戶政司.警政署都有其責任!!防止假結婚!!

若只單靠一單位哪就是政府的無能!!

畢竟多方查訪才能真正了解!!否則若一方查證錯誤!!就會導致退貨!!至此又要怪誰?!

或許麻煩!!但為了台灣下一代!!必要的管制措施不能省!!

政府的管制也需要有時間式解禁!!情境式解禁!!擔保式解禁!!申覆式解禁!!......等!!

畢竟婚姻不是兒戲!!也不是為了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!!
憶起越南.愛在越南.同舟共濟.
緣起在越.情定越南.塔城為家.

:-hauo:  :-hauo:  :-hauo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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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官長S-117 發表於 2016-5-26 16:35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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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士官長S-117 於 2016-5-26 16:39 編輯

個人覺得面談制度該改善的是:
一、面談速度加快。
二、面談審查更嚴。

相信大家最在意速度加快。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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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健 發表於 2016-5-26 16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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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vidwen 發表於 2016-5-26 12:34
面談可以不用取消,目前還是有其必要性,只是面談的內容有必要修正。

可以設定一些實質的項目先行書面審查 ...

我感覺這叫偷吃步, 如果可行, 那很多拿三年工作簽證的都準備待價而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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